志愿者章程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章程(试行)

时间:2020-07-23浏览次数:2139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常德博物馆的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作用,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结合常德博物馆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常德博物馆吸收热爱博物馆事业,愿意为博物馆工作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士为志愿者。

第三条 常德博物馆展陈教育部代表常德博物馆履行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以常德博物馆为平台,利用自身兴趣和特长服务大众,以传播历史文化和传承文明为己任。

第二章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的申请与注销

第五条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基本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文物博物馆事业,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服务。

2.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有外语基础,熟悉常德历史文化者优先)。

3.年龄在18—65周岁,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善于交流,诚实守信,具有团队精神。

4.每周至少服务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周二——周五能来馆服务者优先)。

5.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常德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招募岗位

展览讲解、典藏研究、咨询引导、网站设计及宣传推广、翻译、社会教育活动策划。

第七条 报名招募流程

1.报名:志愿者常年接受报名,可到常德博物馆现场报名或登陆常德博物馆官网在线提交申请。咨询电话:0736—7223997。

2.面试:通过报名简历筛选后,我们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

3.培训:面试合格后,参加常德博物馆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博物馆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将从事服务工作的相关培训等。

4.考核:完成培训后,按照各岗位要求进行考核。

5.实习:考核通过者,将有1个月的实习期,服务时间须达到10个小时。

6.转正:实习期表现良好,服务时间达到要求者,可转正为常德博物馆志愿者。

第八条 注册

通过实习期并正式录用的志愿者将在常德博物馆正式注册,建立个人志愿服务档案,颁发志愿者工作证、志愿者服务手册。正式纳入常德博物馆志愿者队伍管理。

第九条 注销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出志愿服务时,可以提出注销申请。经常德博物馆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注销。志愿者注销时应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遵守工作基本保密原则。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常德博物馆可以决定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办理注销手续,书面通知其本人。

1.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违反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个人行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受损害的;

3.以文化志愿者或服务单位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文化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并损害了服务单位的声誉的;

4.服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影响恶劣;

5.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五次以上或一年内不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

第三章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的工作与管理

第十条 常德博物馆展陈教育部代表常德博物馆履行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1.志愿者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经本人申请并获准后可延长,延长次数不限。

2.博物馆建立志愿者之间日常沟通联系方式。

3.博物馆提前公布需要服务的信息,根据志愿者的报名情况

予以安排。

4.志愿者服务时须如实记录每次服务情况,并经工作人员确认

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5.博物馆派专人负责培训与日常管理。鼓励志愿者之间建立

有效的自我管理体制,与博物馆更好地对接。博物馆对志愿者内部的管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6.常德博物馆可以根据志愿者的真实表现出具书面的志愿服务鉴定(须服务一年以上)。不负责出具任何不符合事实的奖励、处罚证明。

7.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者,常德博物馆将在年终给予表彰;在我馆服务满3年,表现良好且继续从事服务的志愿者可获得“常德博物馆荣誉志愿者”称号;服务满5年表现良好且继续从事服务的志愿者可获得“常德博物馆资深志愿者”称号;服务满10年,表现良好且继续从事服务的志愿者可获得“常德博物馆荣誉馆员”称号。

第四章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的权利

1.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志愿服务信息。

3.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4.享有赴其他相关文博单位实地考察学习的机会。

5.享有参加常德博物馆举办的各类展览、讲座以及其他教育活动的优先权。

6.免费使用常德博物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和学习资料。

7.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8.优先获得文化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 常德博物馆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向接受志愿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2.履行文化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自觉维护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佩戴文化志愿者统一标识。

4.不损害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信息。

5.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须达到100小时以上。

6.热爱博物馆事业,具有无私奉献、不计回报、爱岗敬业、团结互助的精神;

第十三条 常德博物馆向志愿者提供的保障

1.常德博物馆为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注册志愿者购买志愿者公益保险。该保险为吉祥人寿开发,是首款志愿者专属产品,兼顾公益性。志愿者投保后,不论是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都属于保险责任,都可享受理赔服务。年龄在6周岁以上(含6周岁)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均可成为志愿者保险的被保险人。

2.常德博物馆为参加我馆组织的异地观摩学习或志愿服务活动的没有购买志愿者公益保险的志愿者购买短期意外险。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常德博物馆对本章程有最终解释权。常德博物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对本章程予以修改完善,并正式公布。


常德博物馆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