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常德博物馆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

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7078

201706120825091059601.jpg

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科长邓中林授课

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普及,6月9日上午,常德博物馆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培训邀请了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科长邓中林宣讲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市文物局、常德博物馆全体干部职工及博物馆志愿者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邓中林简要回顾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制定过程,深入分析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目的,从政府职责、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职责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三个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并针对博物馆如何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了建议,让在场听众受益匪浅。201706120825464827752.jpg

培训现场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让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201706120826365211525.jpg

常德博物馆馆长文智讲话

常德博物馆馆长文智强调,全馆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在闭馆期间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教育的阵地作用,履行文博人的职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相关链接: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施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将产生重要影响。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等工作中的职责,让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主导责任成为刚性要求,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文:周密密 图:杨旭)